公共场所卫生保洁,服务老弱病残人员,公益活动等安排。
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是刑罚执行活动。它与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安置帮教、人民调解以及社区社会工作本质上不同。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包含了对犯罪人的惩罚功能。作为一项刑事执法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对特定罪犯的刑事执法活动,而且是在社区中实施的刑事执法活动。
扩展资料:
社区矫正人员注意事项:
社区矫正人员确实需要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提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需先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
社区矫正人员在具有拟变更地有固定住所居住且本人或配偶拥有该住所产权、在拟变更地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等7种情形下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变更居住地。如需了解详细规定,可以咨询当地司法行政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矫正人员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义务劳动内容为:公共场所卫生保洁,服务老弱病残人员,公益活动等安排。
在活动中,社区矫正人员分工合作,积极劳动,用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清除了沙窝车站和棉花小区路面垃圾和卫生死角。义务劳动既加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纪律性,也端正了人生态度,做到知法守法,服务回报社会。
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感激政府给矫正的机会,一定会积极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义务劳动和矫正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扩展资料:
社区矫正人员介绍如下:
社区矫正人员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分工合作、互相配合,不嫌脏、不怕累,对小区内的果皮、烟头、枯叶等垃圾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义务劳动过程中,社区矫正人员还主动维护小区车辆停放秩序。
双庄街道通过“让社区矫正人员成为公益服务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义务劳动,不仅增强了社会责任感,还能帮助顺利融入社区。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社区矫正从“心”开始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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