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行政法有何变动

如题所述

  2015年司法考试行政法新增知识点,与之相对应的课程内容,可以在独角兽网校查看:

  1.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中增加“无明显不当”;

  2.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新增“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

  3.第十二章 应予受理的案件新增了4个考点:行政确权案件、征收、征用案件、行政给付案件、行政合同(协议)案件;

  4. 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新增了1个考点:“调解的适用”。

  删除或调整知识点:

  1. 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职权”2个考点合并为1个:“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2.第十二章 应予受理的案件,删除4个考点:抚恤金案件、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反倾销行政案件、反补贴行政案件;

  2.第十二章 应予受理的案件调整1个考点:原“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调整为“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案件”;

  3.第十五章 起诉与受理,“对起诉的审查、审查的结果”2个考点合并为1个:“对起诉的审查和处理”;

  4.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将“审理前的准备、审理程序”调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5.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案件的移送和司法建议”调到第十六章 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

  6.第十六章 涉外行政诉讼,删除“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1个考点。

  修订的法律法规:

  1.新修订《立法法》;

  2.新修订《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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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06
您好:2015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大纲《立法法》、《行政诉讼法》均有修订,属于新增内容,具体的大纲新旧对比的内容在我们网站上面有,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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