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几个人跟着包工头干活,工人摔伤了,我有责任吗,占几成?

如题所述

不需要承担责任,包工头应该承担责任。包工头是直接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当在工地受伤后,首先需要做工伤鉴定,保留相关证据,然后拿鉴定书和相关材料去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另外与老板协商要求赔偿。治疗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都需要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
包工头跟工人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人在工地工作中遭受人身损害,包工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包工头对工人的管理活动中,包工头是受益人。包工头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工人在从事劳动中,包工头获得利益,责任也首先归属于包工头。既然包工头对工人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如果包工头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人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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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3
如果你是小工头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也只是一般的工人,则你没有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2-13
如果你不收取工人的费用,与工人一起劳动,包工头担责。
第3个回答  2014-12-13
有,如果在安全措施都有的情况下,你的责任不算多!
第4个回答  20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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