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单位工作三年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离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进行什么样的赔偿?

第一年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还能要求补偿吗?公司从第二年开始是不是得赔偿我每月的五险一金?自己主动离职有那些补偿,和公司无理由辞退我有哪些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第83条二款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自动离职没有赔偿,是你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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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签劳动合同,哪来的解除合同一说啊。。

追答

法律规定的自用工之日满一年的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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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19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这种情况属于单位有过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

第一年的双倍工资有一个1年仲裁期限,这点说是从知道或应该知道开始,这个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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