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校转学手续:
1、本市转出办事流程: ①由预就读学校(转入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如外地无要求可用我市的转学联系单(四联单),填全相关内容,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将此表交到原就读学校(转出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③带加盖转入、转出两个学校公章的联系单和
户籍证明(户口本)到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与高中教育处审批、备案,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负责提取
学籍档案)。
注:因户籍迁移外省或本省其它市、县的学生可予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予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市外转入办事流程:因户籍迁入本市需办理转学手续的,带加盖转入、转出两个学校及转出学校主管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联系单和户籍证明(户口本)到市教育局义务教育与高中教育处审批、备案,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转出学校与转入学校应属于同级同类,学校负责提取学籍档案)。
注:户口未发生迁移(一直本市户口而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本市各校间原则上不予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