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啊 我今天驾驶自己的车倒车时候撞上别人的车。(我车保的是全险)当时我叫保险公司过来了。我是全责。保险公司当时给我的车定损了。就是小挂小碰。定了350块钱。那个哥们得去4S店定损。保险公司的意思是让我明天和他去定损。他说大概得450-500块钱。(对方车就是保险杠刮个小印)定损完了。拿发票到保险公司报就行。。。。。。。。。。。。。现在有一点就是。那个哥们的意思是说。车修好了后。再额外赔偿他点。大家认为这合法吗? 合规矩吗。通常都是怎么处理的。如果要赔。要赔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