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搞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矛盾的调处?

如题所述

近年来,随着**县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项国家重点工程接踵而至,如近年来先后实施了兰渝铁路、引洮工程和临渭高速。在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程施工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部分群众多次进京赴省、市县上访,且极易引发群体性打架斗殴、越级上访等事件,给当地维稳带来巨大压力,也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造成影响。对此,为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国家级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我县集思广益、多措并举,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普遍开展事前预防、事中调处、事后完善,保障了重大项目在我县的顺利实施。下面,就如何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一、提前介入,牢固树立超前预防矛盾纠纷意识
一是深入宣传政策法律,把群众工作做在前。在工程施工前,各有关乡镇提前着手,组织综治、司法、国土等部门人员进村开展政策宣传教育,事先了解和掌握工程的基本情况,争取群众的最大理解和支持。广泛宣传重点工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全面宣传征地拆迁并对可能发生的矛盾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析评估,形成了《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落实责任单位,进行事先疏导、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和升级。同时,深入重点区域了解情况,对重点隐患、重点对象、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着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抓住焦点,强化工程矛盾纠纷的事中调处
一是因事施策,灵活处理因政策问题造成的矛盾纠纷。重点工程建设中,因征地拆迁补偿和设计缺陷等造成的矛盾纠纷带有相当的普遍性。对发生的矛盾,坚持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多方面分析原因,找准发生问题的根本,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的放矢地做好矛盾的调处化解工作。同时,围绕重点项目建设设立综治维稳信息员,并强化信息员责任,加强与综治、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及时介入、依法调处的准备工作。如在临渭高速项目建设中,对在施工过程出现的一些施工方与当地群众的矛盾纠纷,县上及时安排当地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公安派出所认真灵活的进行了排查调处。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22件,调处115件。
二是把握性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阻拦施工行为。正确区分矛盾纠纷的性质,准确把握合法合理性,坚决打击利用各种借口或手段得到无理赔偿的非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别是针对个别拆迁户打着“维权”的幌子,阻止征地,挑拨安置问题,煽动群众上访闹事问题,乡镇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法院继续深入细致做群众工作的同时,对个别滋事生非,煽动群众闹事人员做好取证工作,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进行告诫、传讯,打击了个别挑头闹事的人员,教育了绝大数群众。
三是客观公正,妥善处理因施工不当造成的矛盾纠纷。在对因施工引起的道路、交通、环境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深入开展调查,查明造成矛盾的原因,按照过错方负主要责任的原则进行客观公正的调处,严厉打击野蛮施工造成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有效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如今年4月份,临渭高速5标段施工工人与当地群众发生打架,我县公安局决定对参与打架的工地工人高某某、何某某各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
三、建立机制,强化矛盾纠纷的事后完善
一是建立专项调处机制。各相关乡镇全部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国土、综治、司法、派出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重点项目建设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掌握工程建设动态,对施工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使涉及重点项目实施方面的矛盾纠纷有专人管、专人调,增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小事不出施工队,大事不出项目部,要事不出项目办”。
二是建立联席协调机制。结合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实行重点项目建设每月工作汇报制度,每半月召开由乡镇政府、项目部、施工单位、涉及村负责人以及公安、安监等部门参加的联系协调会议,通报交流开展工作情况,推广和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矛盾纠纷调处的经验,协调解决存在于跨部门、跨乡镇之间的问题,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分析,提出处理和预防办法,明确各自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把重点工程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综治考核之中,建立责任制度。一方面县综治委与项目涉及乡镇、各项目部签订责任书,另一方面各乡镇以及工程单位各自也逐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重点工程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分工,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责任”。特别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因工作不到位、排查调处措施落实不力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相关责任人,按照综治“一票否决”权制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四是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坚持从群众最难的事入手,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关心孤寡老人、残疾特困等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困难,对被拆迁群众提出的低保、拆迁过渡安置、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积极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的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广大群众“有饭吃、有房住、有出路”,真正实现了平安拆迁、平安征地、人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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