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1-26
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如果该处理结果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
法律分析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如果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的,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必须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复议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局的。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派出所处理结果如果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不服处理结果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