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玉林的一个村庄里,发生了一起悲剧。一个不为世俗和道德允许的婚外情致使了4条鲜活生命的逝世。
1月16日,广西玉林市荣县陈村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根据知情者称:是因为当事人谢姓男子和他的情妇发生了矛盾,由此情妇怀恨在心,便偷偷上门毒害了谢先生的三个孩子,之后由于担心受到法律惩戒便自服农药身亡。这样的结果无疑让每个人都为之悲哀。原本幸福的五口之家,也因为一家之主的婚内出轨而分崩离析。
根据知情者称,谢姓男子和自己的妻子在外打工,家里有三个孩子,分别是两儿一女。这名犯下滔天大罪的情妇跟谢姓男子是本村人,并且也是已婚身份,在情妇和谢先生的感情沟通当中,这种不被法律和氏族允许的婚内出轨也让两个人困惑不已,谢姓男子也曾向这名女性承诺:要离婚娶她。因为谢姓男子的这一句承诺,这个情妇立刻和自己的丈夫选择离婚。并等待着和谢姓男子成立一个新的家庭。
谢姓男子也曾和自己的家庭成员进行过协商,但是他们不允许谢姓男子离婚,更不允许他再次成婚。由此离婚,再和这名情妇结婚的理想被打破,而因为这件事情这名情妇已经无路可走。便选择了玉石俱焚。由于,这件事情的犯罪者选择了自杀,所以警方已经撤销了对其的刑事责任处罚。但是要进行民事赔偿,谢姓男子还需要向死者家承担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
这件事的结局是谁都没有想到的,谁也无法相信因为婚内出轨,会导致自己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相信谢姓男子此时也是后悔不已,这件事情需要他一生去进行忏悔。因为他无法对自己实施必要的婚内约束,才致使事情向更坏的方向发展。因此我们在这件事情中可以了解,婚内出轨导致的后果可大可小。但是肯定是弊大于利的。这种不被法律和道德承认的行为和现象不应该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
同时因为感情的原因,每一个人都可能会被自己的情感所支配做出错事,但是这并不是自己可以犯罪的理由,维持婚内感情生活的平稳是每一个家庭都要进行的。同时更应该以极强的道德感去约束自身行为。不要被自己的七情六欲所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