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对双方的约束,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如题所述

目前,在法律上,临时职位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现实上,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都有临时职位的概念。但是从法律上来看,这里的临时工实际上也是按照普通工人对待的。那么,一般雇主和临时工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吗?

第一,非正规工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年实行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来,所有雇主和劳动者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各种劳动者享有的权利相同。因此,从过去的意义上说,与正规职相比,临时工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工中使用雇佣,要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各种。

对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0年的非正规职工,在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要遵守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要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相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其实是一个很古老的说法,它是针对固定工的。在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国的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雇佣制度将职员招募到工作岗位后,一直在该部门工作,直到退休,这就是固定工。(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工作) (与全职相比,职场为临时工作需要而招聘的部分员工是临时工。固定工要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一般比较好。临时工即将离开,不久待遇福利相对下降。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数十年的传统雇佣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全国。之所以有这种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从单位1到最后的传统陈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劳动合同能够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后,单位当然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在这种制度下,任何固定工、临时工都无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近10年后,几乎没有听到临时职位,通常有些国有企业和从国有转换过来的企业。单位用工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被视为单位正式员工,福利待遇应根据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临时工有带薪年假

(一)要清楚地知道,带薪年假是所有劳动者都有的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用人单位的个体户等部门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假(以下简称年假)。部门要保证员工享受年假。工人在假期期间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款,有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营、非商业单位、用人单位所在的个体户等单位的职工。简而言之,现在有工作的所有人,无论是企业的全职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如果连续工作过一年以上,就要享受带薪年假。

(2)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但该工作时间不一定是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从业人员新录用入职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年度休假天数根据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换算确定,换算后未满一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一名工人可能刚刚从另一个部门进入现在的工作岗位,但如果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年假资格。他可以享受的带薪年假的长度取决于当前单位今年的工作时间。

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临时工也享有普通工人的法律权利,因此,即使根据规定招聘“非正规工人”,实际上也要根据规定的时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雇主的行为可能违法,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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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02
需要的,临时工要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以防万一。
第2个回答  2021-06-02
当然是需要的,根据现在法律的规定,已经没有所谓的临时工和合同工了,所有在企业上班的员工都必须签订劳务合同。
第3个回答  2021-06-02
是需要的,这样做对双方来说都是有一个非常好的保障的,而且这样做也非常的公平合理。
第4个回答  2021-06-02
需要,而且这也算是一个特别好的保障行为,这样的话自己的工作成果就不会被别人忽视,而且这样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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