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人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两类人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