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女方不经男方同意偷偷抱走孩子,女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如题所述

其实很多人认为两个人如果没有领证的话,那是不能够算作是真正的夫妻的,其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的话,两个人虽然说没有离婚,但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那是属于一个事实婚姻的,而且她还生了一个孩子,更加的坐实了这个事实婚姻,事实婚姻跟领证的婚姻一样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

既然你们两个人共同的生活在一起,并且生下了一个孩子,而且这个孩子生下的时候,两个人都是共同同意的,那么两个人对这个孩子都是有一个抚养权和责任的,你们是孩子的父亲和母亲,所以就算你们没有真正的领证结婚,你也改变不了你们是孩子父亲和母亲的一个事实。

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个孩子被女方偷偷的抱走了,没有经过男方的同意的话,那女方是必须要承担一个法律责任的,不能够因为说这个孩子是我生的,那么他就应该归我管,觉得我们两个人之间没有领证结婚,所以男方就没有资格来管这个孩子,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因为你们两个人虽然没有领证结婚,但是这个孩子是属于你们两个人的,他也是有权利来抚养这个孩子,带探视这个孩子的,你没有经过任何的同意,就把这个孩子带走,那么你是侵犯到了孩子父亲的一个合法权益,所以你肯定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其实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所以在对于感情这件事情上面,我觉得应该需要理智一点,不能够因为想谈恋爱了就谈恋爱,想生孩子了就生孩子,不想在一起了就把孩子抱走,这真的是一件很不负责任的事情,你觉得你把孩子带走是对孩子好,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孩子在一个不健康的家庭里面长大,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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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3
不需要的,两个人没有结婚,生下的孩子是属于女方的,和男方是没有一点关系的,抱走也是没关系的。
第2个回答  2021-07-13
女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女方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是孩子的妈妈。
第3个回答  2021-07-13
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并没有和孩子的父亲打招呼,这种行为就是属于偷盗行为,就算是孩子的母亲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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