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及注释是什么?

如题所述

《商鞅立木》翻译如下: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商鞅立木》注释:

1、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2、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3、金:古代货币单位。

4、布:公布,颁布。

5、具:准备就绪。

商鞅简介

商鞅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改革家,他出身于卫国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原是卫君后裔,以国为姓,故叫卫鞅,亦称公孙鞅,商鞅是他到秦国后被封于商而得名。

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卫鞅两次变法,此外还规定计量标准,统一度量衡,以及改革戎狄旧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等。卫鞅不仅是位政治家,而且还是位军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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