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儿女轮替照顾,这个现象在农村很常见,农村里生的子女普遍要比城里的多。至于这对嫁出去的女儿公平吗?我觉得不存在公平不公平,自己的爹娘老了儿女不照顾,难道要让别人照顾。在赡养老人的大是大非面前,就算受一些委屈,也都不是事。
在农村,老人一般都是跟随儿子住,并且基本上都是住在小儿子家里。如果儿子比较多,也有在几家轮流住的情况,但随着老人年龄的增加,就逐渐不愿意在折腾,基本就固定住在一家,在加上年龄大了容易生病,这时候就的有人来照顾。
当然儿女轮流照顾也分被动和主动两种情况。
不管哪种形式的轮替照顾,为什么会产生对嫁出去的女儿不公平这种看法?还是因为传统观念里的重男轻女所致,在农村有这种说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也就是说姑娘出嫁了就成了别家的人。家里的男丁结婚生子了,如果儿子比较多,一般会分家,在分家的时候就算女儿没出嫁,也不会有女儿的份。女儿出嫁了也就成了亲戚了。所以大家都觉得分家产的时候没女儿的份,但在赡养老人的时候就要让女儿来做,这是不公平的。
但我觉得其实撇开家产这些身外之物,从情感来说,女儿照顾爹妈也是应该的,老人们一天天的老去,我们能陪在老人身边的时间就一天天的减少。作为子女的我们,有事没事,常回家看看,多陪陪老人,不要等老人不在了才追悔莫及,空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