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应税收入约为7105.56元,分析如下:
2018年10月开始起征点为5000元,假设税前应税收入为8000元,那么应交个人所得税为(8000-5000)*20%-555=45元;税后8000-45=7955元。所以“税后7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是不成立的,适用税率应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假设税前应税收入为X,则有:
X-((X-5000)*10%-105)=7000;
X-0.1X+500+105=7000;
0.9X=7000-605=6395;
X=6395/0.9=7105.56元(约)
扩展资料
超额累进税率的特点
(1)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征税对象越大,包括等级越来越多,计算就越复杂。
(2)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特别是征税对象级次分界上下,指就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算,一般不会发生增加部分的税率超过增加的征税对象数额的不合理现象。有利于鼓励纳税人增产增收。
(3)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透明度差。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解决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款这一比较复杂的问题,采取了“速算扣除法”。超额累进税率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超额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