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一个新生活化妆品店,现在不想开了,有人要接我可以转让吗

如题所述

开的店铺不想经营想转让,可以先去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后让接手人重新注册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禁止转让的,只能由原经营者注销后由新的经营者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个人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 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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