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开始缴费!|保险费|医保|医疗保险|支付宝|社保费

如题所述

10月1日,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辉县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告知书
      全市广大居民: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2】5号)精神,我市现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明确如下:
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
      (一)农村居民;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标准和时间
      (一)缴费标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对于民政部门核定的特困人员全额资助。
      对于民政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核定的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资助参保标准每人每年80元。
(二)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15日。
三、信息采集与缴费
      (一)对已办理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本人核对信息无误后(尤其要注意参保地点是否正确),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1.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点击“微服务一社保费缴纳一首次实名登录一居医疗保险缴费”,按照提示,进行缴费。
      缴费情况查询:缴费完成后可以回到“社保费缴纳”页面找到“社保缴费记录查询”,可以查询到该微信账号所有的自缴记录和代缴记录,显示对应人员、对应险种、对应年度缴费成功即可(不可再通过到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页面再次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2.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缴费:在支付宝中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首次实名登录,点击“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提示,进行缴费。
      缴费情况查询:缴费完成后可以回到“河南税务”小程序页面找到“社保缴费记录查询”,可以查询到该支付宝账号所有的自缴记录和代缴记录,显示对应人员、对应险种、对应年度缴费成功即可(不可再通过到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页面再次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3.手机APP缴费:下载“河南税务”手机APP,首页点击“办税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照提示,进行缴费。
      4.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已在医保部门参保登记的缴费人持居民身份证,可到对应辖区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费。(二)已办理过医保参保登记但参保信息有误的(一是与当前参保地信息不符;二是基础信息有误),以及未办理过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应先到本人所属行政村或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后按照以上方式进行缴费。
      (三)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医保参保登记,登记后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费。
四、城乡居民医保退费
      (一)退费范围
      1.2023年1月1日待遇享受期开始前参保人员跨制度和跨区域重复缴费。
      2.2023年1月1日待遇享受期开始前死亡的参保人员。
      (二)退费时间
2022年10月1日一2023年4月30日。
      (三)退费办理流程
      凡符合退费条件的参保居民,需向税务部门提交《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重复缴费凭证(税票或银行缴费凭据)或死亡证明。
五、门诊统筹首诊备案定点
      城乡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在参保所属区域内选择一个门诊统筹医疗机构进行首诊,首诊时将自动备案生成该参保人员当年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有效期截止到该保险年度结束。门诊统筹首诊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所)的,均备案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及下辖村卫生室(所)门诊统筹均可以使用。
六、联系电话


税务部门纳税服务热线:12366
      辉县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辉县市税务局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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