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几点算扰民,但是不论几点
分贝过大就是扰民。如果是居住、文教机关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就算扰民。如果是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就算扰民。
【法律依据】
《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58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所有的问题,都是需要互相磨合的,磨合就要从对方角度和自身利益来互相平衡。那么我们可以假设,大妈们6点吃饭,休息一个小时,也就是7点到七点半开始跳舞,一般一个小时,也就是八点半左右结束,收东西回家,假如大妈家里有人要照顾一起吃饭,家人5点半下班,收拾一下,6点,赶上堵车或者偏远上班地点,7点左右到家,一起吃饭,大妈收拾一下,8点出去跳舞,跳到9点多,也是有可能的,这就像我们之前看到的报复性熬夜的例子,同样,也只有这段时间,大妈们可能才觉得时间属于她们自己,按照城市的繁华程度,时间可能会更加往晚移动,但我觉得10点应该是个大家的默认值,如果超过10点,理论就占了很大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