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考公务员已经要进入体检这一关但是本人有肺结核病史根据规定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我是正好在警察体检的时候治愈11个月,现在看来体检时候找人是不行了~。现在只有变更医院档案的办法~。但是就是不知道国家或者医院对于这样的管理严格不严格。我的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有哪个大哥有更好的主义或建议,麻烦告诉我。小弟在此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