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年食堂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各地政策不同,以杭州市淳安县为例:按照行政村现有老年人数为主要参考依据进行分段补助,120人以下的每年补助3万元,300人以下的补助4万元,300人以上的补助5万元。此外,获得星级照料中心的再上浮补助标准,4星级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5星级增加20%,确保老年人享受均等福利。

法律依据:《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096号建议的答复》

一是优化运营补助政策。按照行政村现有老年人数为主要参考依据进行分段补助,120人以下的每年补助3万元,300人以下的补助4万元,300人以上的补助5万元。此外,获得星级照料中心的再上浮补助标准,4星级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5星级增加20%,确保老年人享受均等福利。

二是强化运营经费管理。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照料中心特别是老年食堂收支科目设置、做账流程及各类资金使用范围,明确运营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工作人员(厨师)工资、水电费、及小额更换设备等基本费用,结余款项用于补贴高龄、空巢、独居老年人就餐。

三是规范老年食堂运营。推行老年食堂成本核算机制,合理安排管理和服务人员,控制开支。以乡镇为单位制定收费指导价,实施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老人就餐以收取成本价为主,根据村经济实际对高龄、孤寡、残疾等困难老人适当优惠,杜绝免费吃饭、吃大锅饭等现象发生,确保老年食堂能长效、持续运营。

四是探索多元保障机制。建立财政补助为主,乡镇补一点、村社贴一点、老人出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捐款及捐赠自产蔬菜、瓜果、大米等物资,提升保障能力;鼓励社会化运营,利用市场力量促进老年食堂健康发展;引导志愿者服务,为老年食堂开展义务劳动,义务送餐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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