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别一:所属机构不同
国家事务:国务院直属机构。
社会事务:政府职能部门。
2、区别二:职责不同
国家事务:具体工作是国家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全国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具体工作是计生,卫生,教育,征兵等工作。承接市民政局,统战部,侨务局,民宗局,侨联下放给特区政府行使的管理职能和事项。
扩展资料: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