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规划的特点包括服务性、微观性和动态性,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信息系统规划的特点包括服务性、宏观性和动态性。
1、服务性:信息系统是为企业目标服务的,因此,企业信息系统规划必须以企业总体规划为依据,而且信息系统规划应该成为企业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
2、宏观性:信息系统规划立足于企业信息系统的长远建设,必须把握企业信息系统发展的总体脉搏,使其具有宏观指导性。信息系统规划不能像信息系统开发计划那样细致、具体。
3、动态性:企业所赖以存在的市场环境是变化的,企业目标也会动态调整,因此,企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具有动态性。为企业目标服务的信息系统也必须跟着企业目标的变化而变化,企业信息系统规划具有动态性。
信息系统规划的主要方法有以下三种:
1、战略集合转移法:它是信息系统战略性规划方法,是将企业的战略集转化为MIS的战略集的过程。
2、关键成功要素法:它是确定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组织成功的重要因素,明确值得管理者重点关注的活动区域。
3、企业系统规划法:它是“自上而下”的进行系统规划和“自下而上”的付诸实施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