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交付、指示交付与占有改定的区别

如题所述

三者之间在于交付形式的不一样。

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关键词:买受人事先占有)

指示交付,发生的前提是出卖的标的物既不是由出卖人占有,也不是由买受人占有,而是由第三人占有,当出卖人将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买受人的时候交付完成。(关键词:第三人占有)

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关键词:出卖人继续占有)

动产物权的简易交付规定

首先,受让人基于其他法律关系先行已经占有动产,常见的主要有基于租赁合同、寄托合同、借用合同、委托合同等法律关系占有动产,其后受让人又与所有权人达成转移所有权协议等情形。无论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无论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都可以适用简易交付。

其次,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这里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基于发生物权变动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性质是物权行为,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产生先行占有的后果,即不能发生物权变动。

最后,为了保护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第三人基于对物权公示的信赖而与占有人即让与人进行的交易,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简易交付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但让与人必须在善意取得人取得占有之前,曾一度为占有人,如果让与人在让与之前不曾占有过标的物,则受让人不得以简易交付的方法和善意取得的理由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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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0-07
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

简易交付:是指动产早就为受让人占有,出让人与受让人确认动产已交付。例如:甲先借用了乙的手机,而后甲和乙同意变借为买。若必须现实交付,得先由甲将手机返还给乙,再由乙交付于甲,未免繁琐。现在只需要甲和乙确认交付,不必将手机拿来拿去。简易交付可以简化程序,减少交易费用和风险。

指示交付,是指在动产被第三人合法占有的条件下,出让人与买受人约定,由第三人直接将动产交给买受人。例如:甲将手机出借给丙,而后又将手机卖给乙,甲可指示丙把手机交给乙,乙也有权要求丙交来手机,以代替现实交付。这同样是为了便捷交易、减少风险和费用。

占有改定,是指动产交易中双方约定,该动产所有权移转给受让人,但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例如:甲出售手机给乙,但仍需使用,故与乙订立借用契约,约定由甲继续使用手机。占有改定实际上是混合性交易的结果:当出卖人出卖动产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又同时将该动产出租、出借给出卖人时,占有改定可以满足买受人和出卖人的各自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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