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内容如下:
一、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公务接待,反对铺张浪费。
二、严禁无公函、伪造公函、“一函多餐”等以公务名义变相公款吃喝。
三、严禁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单位下属、下属单位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四、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单位内部食堂、住宅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五、严禁公款报销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
六、严禁上下级、同事之间违规组织饭局,搞拉帮结派、利益交换、说情打招呼。
七、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及会议、培训、检查、调研、值班等活动期间饮酒,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不纵酒、酗酒。
八、严禁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违规吃喝。
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反对大操大办、大吃大喝。
十、严禁组织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违规吃喝。
专项教育整治
少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在省委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动员部署会以及省纪委监委发布“十严禁”后,依然顶风违纪、不知敬畏,必须严查严惩、以儆效尤。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推进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
对党员干部强化教育监督管理,防止麻痹大意、侥幸心理、特权思想,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快查快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深挖彻查吃喝背后利益输送、说情打招呼、权利互换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青海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