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欠的物业费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法院裁定期限内的物业费由原业主承担。如果在拍卖前的公示中有具体要求,比如案件中房产拍卖前公示的标的物介绍中,标的物涉及的所有欠款由买受人承担,则标的物移交涉及的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买方承担。
物业费一般不可以拖欠,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业主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司法拍卖的竞拍流程如下:
1、竞买者可以通过报纸和网站的公告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不动产会进行30天以上的公告,竞买人也可以趁此期间到项目当地了解物业具体情况和风险;
2、如果确定有意参与竞拍,就可以将保证金打到法院的指定账户中,保证金约为房屋评估价的5%;
3、凭借保证金收据和本人身份有效证明,如果是公司参与竞拍拿着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4、如果竞拍成功,竞买人可以拿到《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去房管部门过户,如未能夺标,拍卖结束三天之后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5、拍卖当天,竞买人凭账户和密码登录电子竞价系统或到竞买现场参与竞拍。
综上所述,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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