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子过户到妻子一个人名下

如题所述

夫妻共同房产想过户到一方名下的,可以由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是夫妻离婚过户房产的,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谓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为其个人财产的,须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更名流程如下:1、房屋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到房屋登记部门进行不动产变更申请;2、房管局审查收到的申请材料;3、房管局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变更申请进行变更,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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