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如题所述

每个地区新生儿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不同。以苏州市为例,结算年度内参保少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500元)以内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以上以上至4万元(含4万元)医保基金结付75%;4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
结付80%;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结付90%。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住院累计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超过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县内一级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县内二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县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温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40%。
新生儿黄疸住院报销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社保即城镇职工,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3、异地报销的,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
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每个省市和地区关于新生儿医保报销的比例规定是不一样的,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级别的医院报销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宝宝生病住院,办理医保卡之后,就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来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80%、70%、60%,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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