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0日开始到。
2023年4月20日2022-2023黑龙江哈尔滨供暖时间是从2022年10月20日开始到2023年4月20日结束。
10月20号最新消息,从哈市住建局获悉,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20日起各热企供热质量需全面达标。同时,热企要须落实24小时值守,向用户公开服务报修电话;各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将严查延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等违法违规行为。
供热不达标退费标准:
居民室内温度低于20℃,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
退还热费总额=日标准热费×室内温度不达标天数×室内温度不达标退还热费比例。
日标准热费=用户应交纳热费总额÷年度供热期天数。
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居民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供热单位应当在1个月之内向用户退还热费。
以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