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处罚2009年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处罚2009年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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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法律上都是一样的规定:
  酒后,罚款200-500,扣证1-3个月(记分6分)
  醉酒,罚款500-2000,扣证3-6个月,并处15日以下拘留(记分12分)。

  到了2009年,法律未修改,只是在处罚时,都按最重的来处罚,不讲幅度。也就是酒后,罚款500,扣证3个月。。醉酒,罚款2000,扣证6个月,拘留15天。

  而且每个省份都对酒后、醉酒驾驶的处罚有补充性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依法予以拘留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饮酒和醉酒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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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6
酒驾酒精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驾酒精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如果现场酒精检测仪,或送医血检得到的检测结果是大于或等于80mg/100ml,那么醉驾处罚是逃不过了。
吊销驾驶证+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事责任
1、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酒驾还是醉驾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没造成事故发生,最低处罚:拘役+罚金
首先醉驾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在这里要解释一下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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