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能否继承

我的父亲是农民户口(以亡),母亲居民户口(精神病患者,已丧失自主能力),本人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我是居民户口。我想提问:1父亲留下的宅基地我是否能继承。2父亲去世多年,留下的房子以破旧不堪,不能居住,请问我现在可以重新翻盖么,翻盖后的房子能过户到我的身上么,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条款? 补充:北京地区

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房子你可以继承,现在你去翻新时可能没人管你,但当你准备住进去时应该会有人那阻挠你,毕竟你房子下的那块宅基地已经是无主了的,但却是当地的集体土地,而你又不是当地村民,是无权利使用那块地的,可能会让你交占用土地的租金或者是让你搬走什么的

现在农村大部份的情况是比如一家人在修房时有5个人,那么应该有5个人的宅基地可用于建房,但几年后去世了2个人,但由于大多数农村人的房子都已经修好,没有人需要重新找地方修房,大多都是在原有的房子上拆了重新修,再说也不可能让那家人把房子拆了重新按三个人的宅基地标准修,所以那家人的房子照样是占用了5个人的宅基地,但实际情况是那家人只有3个人的宅基地了,当那家人所在地被征用时,拆迁赔偿时只有三个人的宅基地可赔,不会有5个人的,所以觉得你那个房子翻新的话可能会没人管,但想住进去就有点麻烦了,毕竟你不是当地村民,但如果和当地人关系都很好的话,在不涉及到他们利益的情况下应该没人管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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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0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继承的。
即使是城市户口,仍有权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使用权。

若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首先要持父亲的死亡证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时出售的对象也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第2个回答  2009-09-03
你享有继承权的,房屋你可以继承的,但是土地不可以。由于房屋破旧,你不能重新翻盖的。
第3个回答  2009-09-03
应该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20-12-26

农村宅基地迎“好消息”,老宅子女可“继承”,官方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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