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律师朋友们,我有一个朋友工伤至死(尚未做工伤认定,但可以肯定是工伤),不知道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我也在百度上查了一下,有这样的说法: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关键在第二条。那个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我也查了一下,他们家都是不符合条件的哦(单亲母亲,年纪不到55,还是兄长姐姐,且这个工伤至死者还是单身才19岁)那岂不这个抚恤金拿不到按条文的话。。那岂不是不太可能。。
像这样的案件该赔偿多少详细怎么计算的?不知道一般像这样的案件,都是赔偿多少呢?谢谢!除上以上三个,有没有其它的赔偿呢,如还有一个精神损失费要不要算呢,该算多少呢?据说以上三都都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
另外还能不能要求公司算死亡补偿金呢,毕竟才19岁啊,按20年计。
再可能的就是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等。。。
谢谢各位,回答详细的我再加100分~~~~~~~~~
但是俗话说,养个儿子以图老有所依,像这样的儿子刚刚养成,就失去了。。即使他的单亲没有到55岁,即使目前有有限的劳动能力,但不能保障以前有儿子赡养的生活啊。这就是一种损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