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4年了,没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起诉

我是2004年10月1号来的公司,装饰公司,当时老板说给我签劳动合同,但一直没有给我签,现在都快5年了,并且社保什么也没有,现在还3个月不给发工资,本来是不想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看来这次必须要用法律了。证据有胸卡,收入证明,打卡记录(几个月的),还有工作资料。不知道这些证据够不够?还有就是之前付的工资打的是一些欠条(部分),然后年终有个总数,我签的字。一个月的工资是3600元。麻烦大家说说我这个有胜算没有?如果赔偿的话要赔偿我多少?谢谢!
我现在还在职。 [还有就是之前付的工资打的是一些欠条(部分)]就是以前公司付我工资的时候,我给公司写的借条,不是欠条。现在在公司这,谢谢

  
  在公司4年了,公司没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详细流程如下: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
  a.仲裁申请书2份;
  b.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c.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
  d.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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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11
可到当地的劳动局进行仲裁。要求支付一年的双倍工资和补发工资,胜算很大
第2个回答  2009-09-10
只能要求补交社保和补发工资。不签合同超过一年,则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9-11
你可以先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结果不满再起诉不迟。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功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定理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要承担的证明责任是:1你是他的员工 2 他拖欠你工资 3他不和你签合同 4不给予福利待遇 如果能证明这些 就足够了 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支持的。 你问题补充 想说什么 我看不懂。
第4个回答  2009-09-12
告她非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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