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局解除劳动合同了,开庭通知书也下来了,怎样可以不用去上班,就是时间开庭,还没到可以不去上班不

去劳动局解除劳动合同了,开庭通知书也下来了,怎样可以不用去上班,就是时间开庭,还没到可以不去上班不就是厂里面恶意克扣工资,我去劳动那里给解除劳动合同说他违法克扣工资,要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应当正常上班,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地39条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想不去上班,应当正常请假,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劳动者可以不去上班,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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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06
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还没有开庭期间,劳动者必须坚持到单位上班,不然,单位记录为旷工,那么影响处理结果的。追问追答

与单位协商

追问

追答

你有假条,那么他还是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属于违法了。

追问追答

要去说不一定,直到裁决书下达后,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用去上班。

要去上班到

追问追答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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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啊

仲裁委员会处理赔偿合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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