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正常直行突然冲,右边小路窜出来一辆车我撞了他,是谁的责任?

如题所述

事故责任最终应由交警部门来认定,如果对事故责任划分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分析
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各行其道 ,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货运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在慢速车道行驶;大客车不得在快速车道行驶,但超越前方车辆时除外, 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和摩托车,只准在辅路行驶,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得在快速车道行驶,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碍无法正常通行而借用车行道通行时,车辆应当避让借道通行的行人。 车辆变更车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并应当遵守: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按顺序依次行驶,不得频繁变更机动车道;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二条以上机动车道;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 在道路划设的公交专用车道内,在规定的时间内只准公共汽车、电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共汽车、电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顺序行驶。在未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电车不得在快速车道内行驶。超越前方车辆时,只准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超越前方车辆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分为五大类,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相关的赔偿内容,所以应该重视交通事故责任。但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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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07
你是次要责任对方是主要责任。
机动车在行驶中遇到有路口时必须减速慢行,确认无障碍再缓慢通过,显然你没做到这一点。对方也是一样的,在支线上主线时,也要注意主线的车流情况,应该让主线车辆先行,否则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交警会裁定你是次要责任,对方是主要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2-06
对方全责,支线让主线
第3个回答  2022-01-22
我在主路正常行驶突然冲,右边小巷过快冲出来车把我车车接一上,是谁谁的的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12-06
转弯让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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