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可以加急办理吗

如题所述

不过也快不了多少,最快的就是自己亲自去取。注意封条别弄破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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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9
1.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向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职工履历、丢失损毁的原因,补办依据(有效材料)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2.申请单位依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建立档案目录,负责组织收集补办认定应提供的有关凭证、证明材料,并提供申请补办认定档案职工的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籍底案和个人补建档案的履历自述材料。3.申请单位携同职工本人到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认定材料。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补办认定材料进行初审。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后认为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由申请单位继续收集补充材料。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7.申报单位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8.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问:补办档案有哪些具体认定时限? 答: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即为受理补办认定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补办认定申请3个工作日内,委托企业进行公示。3.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当自公示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问:由于本人原因造成档案丢失损毁的是否在此次补办认定范围? 答:不在此次补办认定范围。 问:因企业破产、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和市政府135号令未规定的项目如何处理? 答:这将作为遗留问题,待请示市政府后再作认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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