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范文

如题所述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20年10月24日,喀什地区疏附县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定期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对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截至10月25日14时,137人呈阳性,均与24日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其父母所在的三村工厂相关联,经专家诊断,均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前往风险地区。广大市民请密切关注新疆喀什地区疫情进展信息,近期非必需不前往喀什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提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市返余后,应及时主动向单位、村(居)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主动上报检测。请10月8日后有喀什地区旅居史、与喀什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主动向村(居)进行报告登记,并接受村(居)管理措施,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故意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三、返(入)余主动报备。正在新疆喀什地区旅居的市民,返(入)余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乡镇、村(居)、单位报备,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接受至少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在检测结果为阴性、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四、加强防范意识。秋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新冠疫情风险增加,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减少聚餐,使用公筷和公勺。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县人民医院就诊排查,并主动告知近期外出史和重点新疆喀什人员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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