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赌博是国家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通则》:
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2、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第六十条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第六十二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法通则》
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扩展资料
以良法求善治
“丈夫瞒着妻子欠下赌债,离婚后,妻子也要因为‘夫妻共同债务’跟着一起还吗”不少人对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有疑问。
日前,最高法对此作出补充规定,规定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这回应了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纾解了公众焦虑。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的初衷,是防止“假离婚、真逃债”。但在司法实践中,个别案件的审判机械套用这一条款,让不少夫妻“躺枪”。
最高法的补充规定,正是及时照顾到了这种公平焦虑,有助于各级法院严格规范类似案件的审理,让每一个个案体现公平正义,让判决真正定分止争。
我们生活在一个变化的时代,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立法和司法机关及时因应变化,以良法促发展、求善治,值得点赞。公众有疑虑,法治有回音,正是法治社会日臻完善的标识。
参考资料:人民网-以良法求善治
参考资料: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一、依法律规定,赌博是违法的,赌债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赌债,你确实是可以不还的。
二、赌债可以不还的前提条件是:在法院审理时,你必须证明你欠对方的债务,是赌债!
这个证明必须是足以让法官信服的,而不是光凭你自己一个人嘴巴来说说就可以了。必须有相应的证据。否则,我们可以退一步设想一下:如果嘴巴说说就可以了,那不是赌债的,是不是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呢?
三、人生在世,愿赌服输!
做人做人,做的是人,不是鬼不是贼,不是下三烂!
在普通老百姓的眼里,赌博确实不是好事,但如果是你自愿去赌的,那赌输赌赢都是正常的!岂能赌赢了,拿人钱;赌输了,就赖帐?
做人如果不要脸了,那啥事做不出?愿赌则要服输!
赌博害人,千古真理!不必再去实践再去证明一下了。无数事实说明:如果长期沉迷赌博,基本上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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