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懂法律的请答,我被偷了一万三现金怀疑是一个员工所为,事发当日工资什么的也不要无故走了,已报案立案

我懂法律的请答,我被偷了一万三现金怀疑是一个员工所为,事发当日工资什么的也不要无故走了,已报案立案疑犯身份信息已查到了,但我知道疑犯的消息(疑犯户口老家)派出所以不够现场证据为理由不行动抓人也不通知疑犯户口当地派出所协助调查!请问我可以用什么权利要求报案派出所通知疑犯户口当地派出所协助调查?
问题补冲:验到疑犯的指纹,但同住一间宿舍有指纹也证据不成立!有宿舍门口的监控像也证据不成立解释说同住一宿舍出入也很正常!那么如果杀人了非得现场抓到才能破案吗!

个人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显然不合法。
公安机关立案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有犯罪事实发生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该案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该案显然构成盗窃罪数额较大!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就该立案。
现在你拿着公安机关不立案说明书有三种救济途径:
(1)到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去检察院申诉。
(3)收集证据去法院自诉
依据2014《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款
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仅供参考)追问

已立案~但以证据不足有疑犯消息也不抓人!也不联系派出所协助调查!

追答

既然立案,公安机关就得侦查呀!没侦查怎么收集证据呢?????

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需要经过立案,侦查,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公安机关显然没尽力!

追问

现已成功破案了,可以话被偷的钱又被我骗回来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10-14
你好,这种情况下,公安的确没有权利抓人的,现有证据远远不足以定罪,甚至怀疑都谈不上,如果你有其他证据,应该及时提供给办案人员,以便早日破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14
唉!我们中国就是这样,什么都是等发生了才会预防,国外是提前预防。
第3个回答  2014-10-14
盗窃是刑事案件,不能靠主观臆断,要讲证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要求必须达到现有合法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有排他性的结论,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推定一定是嫌疑人偷了你的钱,根据疑点归益与被告人(嫌疑人)原则,不应当追究其责任。
第4个回答  2014-10-14
法律没有规定“要求报案派出所通知疑犯户口当地派出所协助调查”这种权利。作为控告人,你可以给侦查机关提供线索和证据,但是刑事案件侦查是公安机关的事情,采纳不采纳公安机关自己决定。本质上来说,刑事犯罪的侦查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对犯罪的惩戒,而不仅仅是对受害人的救济。但是,如果公安最后撤销案件了,或者到了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可以申请复议或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