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过精神病院会有“精神病史”记录吗?以前和别人有过利益纠纷,后来被别人送进精神病院半年多

如题所述

1. 住过精神病院会在个人的医疗记录中留下记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需保存门诊病历至少十五年,住院病历至少三十年。
2. 涉及医疗机构标识的文件,如票据、病历本、处方笺、检查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药品包装等,均不得买卖、出借或转让。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其他机构的标识。
3. 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质量保证方案,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并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4. 目前,许多医院实现了信息化管理,通过联网系统,一般能够查询到患者的医疗历史。因此,若之前被送入精神病院治疗,相关的医疗记录是能够被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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