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离婚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则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有效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近期两寸的半身免冠单人照片,至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离婚登记,符合离婚登记要求,在办理后婚姻关系即可解除;如果是现役的军人申请办理离婚的,还需要携带本人的军人证件,还需要出示部队开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如果出现结婚证丢失的情况,可以先向民政局查询,并复印结婚档案。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需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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