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哪个严重

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哪个严重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是不一样的,两者是横向比较的关系,没有哪一个更严重的说法。治安管理处罚的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行政处罚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治安处罚行政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公安民警,还有一些被公安机关授权的乡、镇政府;而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除了公安机关外还有税务、工商、财政、计划、海关、港务、外汇等行政主体。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安适用的行政处罚都要加上公安行政的字样。治安处罚规定的处罚种类只有警告、罚款和拘留3种;而行政处罚除此之外,还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执照、许可证等,且是否适用拘留、罚款数额大小等也不尽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衍生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会留下案底吗?
不会,治安处罚是没有案底的。15天以下的拘留只会在犯罪人当时被拘留的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有备案,但是其它地区查不到;五年不再违法犯罪的话就自动消除。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告、拘留、罚款不记录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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