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二套房购买政策

西安二套房购买政策

西安二套房购买政策如下:
1、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
2、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3、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4、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5、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贷款 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6、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为,贷款买过一套房的,商业贷款已结清再买算首套,贷款未结清的算二套,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房,一套结清一套未结清,再贷款买房则为二套房以上;夫妻婚前双方名下都有未结清的贷款(一方商业贷款,另一方公积金贷款),婚后再买房称为二套房以上。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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