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产品与三无产品的界定

我厂有齐饲料厂的所有经营证书,营业执照里标明可以从事饲料加工生产销售。客户可根据自己要求选择我厂的品牌饲料和自配加工料,我厂的品牌料完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最近有一些客户在养殖方面出现了大量死鱼问题,这些客户都是要求我们加工的,都是在附近相熟的,养的都是同一品种,而且还欠我们饲料款,起初他们说我们的饲料含毒,要求我们赔偿他们的一切损失,但最后经过国家质检部门验证过,我们的饲料符合要求,无毒,而且质量很好。现在他们又打算告我们生产“三无产品”,这些客户都是老客户,已经有生意来往了两三年,通常都是他们口头来电话委托我们做9000元左右的饲料,客户在收货的时候在送货单上签名,货款在客户卖鱼的时候收。客户要求我们加工的饲料,我们都是用自配加工专用袋包装,袋子上印有我厂名,地址,电话,并附上自配**料的纸条,但没有生产日期。现在他们要告我们“三无”,说我们没有标签和生产日期,袋子上没有印明是什么饲料。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的加工产品属于“三无”吗?

合法生产的,不属于三无产品。对方需要证明是你厂生产的饲料导致他们养的鱼死亡才能要求你厂赔偿的,你可以要求对方对鱼的死因进行鉴定。若有疑问,欢迎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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