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蓝联丢失

报到证蓝联丢失

报到证蓝联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需先电话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相关问题;
2、如果符合补办条件,需找到个人档案中的报到证存根即《就业通知书》(原件);
3、持《就业通知书》和相关证明到当地日报社登报声明丢失作废;
4、补办人须个人写补办申请后,持盖章的补办申请去所在院部,由所在院部审核后并在申请书上盖章;在院部查找个人的《新生简明录取表》并复印有本人姓名的那一张,将复印件交学生处盖章;
5、持《就业通知书》(原件)、有声明作废的内容的报纸、个人补办申请书和具有补办人姓名的《新生简明录取表》(复印件)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办理补办证明后;
6、持经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的相关材料前往省厅办理补办手续。
丢失报到证后需要在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个人可以在网上或拨打114查询当地的日报或晚报的电话问询地址,也可以通过邮政大厅的各类报纸的中间的小版面查看“登报联系方式”,去报社要求办理登报即可。
【法律依据】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
第八条 高等学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
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的资格复查由招生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和骨干计划基础培训的预科学籍标注由培养培训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培训结业后转入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其他预科生由招生学校负责。
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跨校联合培养学生,在录取学校进行学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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