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造房子隔壁不签字可以造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无论是在农村或者是其他什么地方,相邻签字不是盖房的必要前提条件。要求相邻签字,实际上是审批报批等有关部门转嫁矛盾的一种不作为现象。农户只要具备了盖房的法定条件,所谓村里“不批手续”是不能成立的。

一、农村盖房的法定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二是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即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所谓“相邻签字”,本来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相邻权纠纷,而这本应由村委会等报批审批部门主动承担的责任,应通过在审批前现场查看确认具体方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管等做法进行规范避免。

三、如题所述,在农户其他法定前置条件具备而邻居却无由拒绝签字的情况下,如果有关部门就是坚持不签字就不办理,那么,建议向当地或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其不作为,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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