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患关系的概述

如题所述

长期以来,医患关系的考察重点是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较少考虑护士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西方学者对护患关系的系统考察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人们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在护理实践中,护患关系是如何构建的?护患双方分别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护患双方良性互动的机制是什么?对于这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不断探索,就促进了西方对当代护患关系研究的深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护患关系方面的内容开始成为护理伦理学教材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学者们关注较多的护患关系问题有:护患关系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引发护患关系紧张的诱因有哪些?如何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护患关系是一种工作关系。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护士职业的要求,护士与患者的交往是一种职业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护理人员都应努力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关系。护患关系是一种信任关系。护患之间相互尊重、设身处地和彼此信赖。患者为了医治疾病出于对医护人员的信任将自己的发病史甚至个人生活方式和隐私毫不保留地告诉医护人员,同样,医护人员也尊重、信任患者,以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为准则,全心全意地为患者服务。护患关系是一种治疗关系。人际关系的这种双重作用,在患者这一特殊群体中影响更为明显。许多调查研究表明,良好的护患关系,能有效地减轻或消除患者来自环境、诊疗过程及疾病本身的压力,有助于治疗和加速疾病的康复进程。护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应该谨慎执行的治疗性关系。由于治疗性关系是以患者的需要为中心的.除了一般生活经验等因素外.护士的素质、专业知识和技术也将影响到治疗性关系的发展。因此,要学习和倡导“人性化护理”的精神和理念。护患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护患双方都是具有各自权利和利益的独立人格,是以尊重彼此的权利与履行各自的义务为前提的,在法律的框架下以契约的方式忠实于彼此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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