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曾经长期实施海禁,在隆裕年间,曾经放开海禁。明朝在福建的泉州月港等地设置了对外贸易的管理机构,通过对外贸易收获了大量的税银,奠定了万历新政的经济基础。崇祯朝时,由于后金和荷兰的先后崛起,明朝的东北和东南两条海外贸易道路因此陷于停滞,造成明朝的钱荒,直接导致了明朝财政的崩盘。
清朝入主中原后,文明落后的清王朝几乎全盘继承了明朝的制度,海关作为税收来源之一,对于军事频兴的清朝有着重要意义。可是,全国尚未一统,清朝还有很多政治敌人,人心未附。因此清朝初期严禁对外贸易,防止资敌、投敌。1683年,台湾地方政府投降,东南沿海广大地区再无可以挑战清朝的政治军事势力。 1684年在广东等地官员的要求下,清朝终于解除了海禁,在江、浙、闽、粤四省设置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和粤海关,对外通商贸易。
(清朝没有政治敌人时开放对外口岸)
这种政策并没有执行多长时间在雍正年间,由于有的传教士横行不法,清朝政府开始逐渐收紧通商口岸的对外政策,对外国传教士严加管理,这种情况在乾隆年间发展成了一口通商的制度。
据说,乾隆下江南时,在一处酒楼上,曾经望见宁波海面上外商通商的船舶如织,纷纷攘攘,又见外商数百人聚集在一起发生械斗争吵。清朝皇帝特别重视国内稳定,担心因此让官府担上处置不公的名声引发民乱,因此就叫了四口通商,海关只转移到岭南之地的广州。
乾隆二十二年,清廷下令:“(夷船)将来只许在广州收泊贸易,不得再赴宁波,如或再来,必令原船返棹至广,不准入浙江海口。”在对外贸易中,清政府又实行商行制度,即广州十三行,以进行垄断。清政府只允许少数殷实富商设立“公行”,负责与外商从事进出口贸易,并代表清政府与洋商交涉。
有说法称,清朝江海关一到广州之后,所有外商船只都集中在广州办理交割,统一事权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益和结果,使得广州的对外贸易发展日益繁荣,贸易规模反而扩大了。
到了乾隆二十四年,两广总督李侍尧奏请制订《防范夷商规条》,规定“防夷五事”。即:永行禁止外国商人在广州过冬,必须冬住者只准在澳门居住;外商到粤,“宜令寓居行商管束稽查”;禁止中国商人借领外商资本及外商雇请汉人役使;严禁外商雇人传递消息;于外国商船停泊处拨营员弹压稽查。
(荷兰人的海盗行为使得清朝收紧对外政策)
在嘉庆,道光年间,清朝又相继完善了这种制度,使得清朝闭关锁国的国策坚持了下来。直到鸦片战争的爆发,清朝被迫重新开放各处通商口岸。
可见,清朝皇帝们并不是不知道通商对于帝国的好处,起码皇帝也需要挣钱。之所以清朝皇帝们坚持闭关锁国,其背后的原因有三。
第一,清朝统治者盲目自大,认为天朝上国无所不有,无须与外国互通有无。这是中国小农经济思想的天然思想,中国的经济基础直到清朝末年仍然是以农业经济为主,工商业未曾发展起来。
其二,这是清王朝偏重于对内防范的政治需要。对于外海通商,清王朝除了防范外夷之外,对于清朝子民出海贸易经商定了非常苛刻的管理办法,最终目的是为了防止沿海居民里通外国从事走私,甚至颠覆清朝政府的行为。这种做法使得中国经营南海数百年来的成果化为乌有,轻易为葡萄牙、荷兰人获得南中国海的海上霸权。
其三,清政府为控制思想,大兴文字狱,对内大搞思想专制。对于外国侨民的大量涌入,清政府担心兹事体大,不愿意过多介入国际纷争,担心外国传教士的民本思想(新教)诱导国内民众,对清王朝一直提倡的封建理学的意识形态造成威胁。因此,关闭了其他口岸,在全国各地只留下了广州十三行用于对外贸易。从此,中国从民间外贸逐渐形成了官方外贸,在国内形成了买办阶级,对外交流发生了大倒退。
(鸦片战争)
清朝皇帝们对海外通商的态度反映了清朝政府从本质上是一个保守的政权。这种保守使得中国在近代以来,在国家政策、民众思想、舆论环境等方面中国都逐渐落后于世界,造成了近代以来的落后挨打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