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新探

如题所述

堵海燕

(中国地质图书馆 北京 100083)

摘要 本文从加强地质调查人才队伍建设的意义、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组建、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存在的问题和加强地质调查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四方面探讨了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问题。地质调查队伍应当是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科研相结合,能担当重大战略任务、善于攻坚打硬仗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使其尽快进入地质调查主战场。

关键词 地质调查 人才 队伍建设

1 加强地质调查人才队伍建设的意义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提出:以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为基础,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抓紧建精建强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根据国务院要求,抓好地方和行业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是一项十分急迫的任务。温家宝总理视察国土资源部时指出:地质科技的发展,根本靠人才,要切实加强地质人才队伍建设,办好地质教育,大力培养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依靠人才和科技力量来支撑地质找矿工作,既是新时期解决人类生存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地质工作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我国多年地质找矿的经验总结。

1.1 贯彻落实好国务院 《决定》,切实 “建实建强”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

必须以理顺公益性地调工作管理体制为前提,以整合区域地质勘查资源为基础,组建一支综合性的、战斗力强的地方“野战军”。同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有利于按照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地质工作管理体制;②有利于省级地质勘查队伍人、财、物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组建成本,避免机构重叠;③有利于基础性、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实现地质工作的良性发展;④有利于省级地质勘查队伍的稳定,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按照上述原则建设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于国、于省、于民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符合中央政治体制改革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各项要求。

1.2 加强队伍建设,人才是关键

为了承担组织实施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察,我国正在推进一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装备精良、人员精干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建设。江泽民同志指出:“人才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建设一支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对于充分发挥地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广泛需求,促进商业性地质工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抓住当前地质队伍“野战军”组建的大好时机,采取必要措施,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在充分发挥老专家作用的同时,让大批的青年科学家茁壮成长。要建立健全新型的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能进能出、有效激励、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通过进一步加强与地质院校的密切合作、建设地质调查和地质科研高级人才的培训基地,加强在岗人员的培养和锻炼,努力创造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

1.3 不断开拓创新,加快完善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体制机制

事业兴旺,关键在人才。人才队伍,是地质调查事业的中坚力量。实施凝聚力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选好配齐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为契机,切实把“品德好、有能力、会干事”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紧紧抓住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把人才的合理使用作为重点,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不断拓宽人才选用视野,引进一批优秀拔尖人才。要以重大地质调查、科研项目和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在充分发挥老院士、老专家传帮带作用的基础上,加快培养年轻的、创新型的能解决重大地质科学问题的领军人才,使现有的中青年业务骨干能尽快地成熟起来,挑得起大梁、干得出成果。要开展相关活动。要把实施凝聚力工程,建设和谐系统、和谐单位的任务落到实处,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载体和抓手,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一些活动。要经常开展一些学术活动,既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展示才华提供舞台,又为深化学术研究、推进调查和研究工作奠定基础。

1.4 以人为本,加快地质人才建设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党的宗旨的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所有的社会活动都是建构在“人”的基础之上的,必须从人出发、以人为本,才能找到准确位置,才能走出创新之路,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从科学发展观出发理解,人才建设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加强地质工作,实现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需要一大批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地学人才。

2 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组建

为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经中央批准,在中编办、财政部等有关部委的支持下,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6月成立中国地质调查局,将国土资源部所属10个单位划归中国地质调查局管理。2001年12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地质队伍“野战军”组建总体方案》(国土资发〔2001〕406号),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归口管理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等28个单位。2004年7月,中央编委印发《中国地质调查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编发〔2004〕2号),明确“中国地质调查局为国土资源部直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统一管理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基础信息资料,并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2006年1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第十一条明确“以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为基础,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抓紧建精建强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骨干,充实野外地质调查技术力量,增强野外调查和科研能力”。2006年11月,中编办印发《关于国土资源部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 131号),同意将中国地质科学院等22个事业单位划转中国地质调查局,明确有关科研机构的改革问题,请中国地质调查局按照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继续推进。

至此,初步形成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有机衔接,中央与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密切合作的地质勘查新体制。经过10年努力,以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为主体的中央公益性队伍建设取得初步成效。2001~2010年,局属各单位共引进各类人才3000多人,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不断优化,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技术装备不断更新,地调与科研能力不断提升,取得了一大批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地调和科研重大成果,培养了一大批在地调专业和工作领域有影响的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

目前,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基本形成了区域地质调查机构、专业地质调查机构、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撑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组成的队伍框架和体系,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地质调查局共有在职人员6794人,其中:区域地质调查机构1633人,专业地质调查机构1929人,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撑机构2424人,公共服务机构672人,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初具规模。

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现状经过多年实践探索,我国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建立了由中央、地方、院校和行业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构成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体系。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包括中国地质调查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包括各省(区、市)级地质调查院和环境监测院(总站);院校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以传统地质类高校地质调查院为代表;中央管理的行业地质调查队伍包括原工业部门所属地质队伍组建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当前,全国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在职总人数是17480人(不包括中央管理的行业地质调查队伍),其中,技术人员为13634人,占在职人员的比例为78%。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在职人数为6749人,占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在职总人数的39%,2011年承担地质调查预算资金量占地质调查总预算资金的33%;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在职人数为8647人,占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在职总人数的49%,2011年承担地质调查预算资金量占总预算资金的45%;院校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在职人数为2039人,占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在职总人数的12%,2011年承担地质调查预算资金量占总预算资金的6%。

3 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存在的问题

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中央对队伍建设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远不能满足当前及今后国家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如下四方面。

3.1 队伍机构不健全,结构欠合理

专业结构不完善;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从事油气资源地质调查队伍刚刚起步,不能满足国家对油气资源的战略需求;缺少地面物探、化探地质调查队伍,影响了地质找矿突破,难以缓解矿产资源瓶颈制约;在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方法技术研究人员比例较大,从事野外地质调查和复合型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小;后勤服务和经营开发人员比例较大,技术人员比例较小。迫切需要健全专业地质调查队伍机构,调整队伍结构,扩充地质调查队伍力量。

3.2 队伍能力亟待提高

一是队伍自身从事地质调查与科研创新能力不强。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主要是由原地质科研机构转变而来,经过近几年的改组改造,地质调查能力有所提高,但野外地质调查能力依然较弱,地质调查与科研结合不紧密。二是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不强,服务意识不够,为社会提供地质调查服务的深度和力度不够,不能满足国家地质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三是人才队伍能力不适应当前地质工作发展需要。专业人才断层严重,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匮乏。

3.3 公益性地质工作缺乏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

当前,公益性地质工作缺乏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国家公共财政支出科目中没有保障公益性地质工作长期持续开展的科目。原中央财政列支的地质勘探费,已划拨到各省级财政和原工业部门的地勘单位,主要用于人头费支出和转产扶助。

3.4 社会保障问题突出

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中离退休、退职人员占的比例较大。在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没有建立的情况下,离退休、退职人员经费和医疗费不足等问题突出,队伍负担过重。

当前,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还比较薄弱,难以满足完成好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需要,要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基础上,建设好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通过增强人才吸引力,增强队伍地质调查核心能力,实现队伍建设目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勘查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主体,做好政府服务,落实好《决定》提出的加强地质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改善地质工作环境。

4 加强地质调查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

4.1 继续深化结构调整和机制创新,加快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步伐

要抓住落实新“三定”方案的契机,加强地质工作战略研究,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明确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工作定位,着重设计调查队伍、科技支撑队伍和成果加工服务队伍的规模和职责,形成结构合理、运转协调、以调查队伍为主体的队伍框架体系。

4.2 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引导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实建强

要建立科学的项目立项决策体系,项目执行监督体系,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等,从项目的事前决策、过程控制和事后评价等环节的控制,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加强项目承担单位资质管理,建立项目负责人信誉评价体系,项目法人单位信誉评价体系,激励和约束地方公益性队伍承担项目的质量,引导地方公益性队伍的建设;将参与地质调查的各方面人力资源纳入管理系统,建立专家管理数据库系统和项目管理数据库系统;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技术经济标准体系等。通过强有力的项目管理,保证地调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4.3 加强地质工作,营造地质人才成长的环境

当前,我国地质工作管理体制处于转轨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国家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存在巨大需求;另一方面,地质工作整体滑坡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国家应加强地质工作,加大投资力度,全面提升我国地质工作水平。以重大地质调查项目和科研项目为依托,培养复合型人才和创新型人才,造就科技领先人才.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促进人才结构调整,继续实行野外地质工作的独立工资制度、提高野外地质人员的工资和津贴标准、对地质找矿、科技进步等有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国家给予奖励。对于长期奋斗在野外一线的地质人员,妥善安排其子女上学。

4.4 落实工作经费

积极争取经常性地质工作经费和重大专项,保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稳定和发展。阶段性、战略性地质工作指对在特定阶段为了特定目标而开展的地质工作,国家对它的需求具有特定性,应该以重大地质专项的形式落实。重点试验室,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

4.5 实施好人才战略

4.5.1 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财富

地质队伍“野战军”建设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培养造就一代适合国家地质工作新形势需要的地质人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战略任务。在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要采取一些切实措施,努力引进一批人才,培养一批人才,同时加快建立一套人才培养、选拔、交流和使用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要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员的作用,采取特殊措施,努力为中青年科技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要发挥好老专家的作用。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地质工作创新与发展,依赖于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人才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和实施好人才战略,着眼于全面提高人才素质。要有识才的慧眼、用才的气魄、聚才的方法,善于用地质事业凝聚人才,用“三光荣”的精神鼓励人才,用真诚的感情关心人才,用适当的待遇吸引人才。同时,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的不同规律,建立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地质调查和科研的技术人才管理体制,努力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努力开创人才辈出的新局面。

4.5.2 树立科学人才观,是党中央根据国际国内新形势做出的战略选择

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才是最关键的因素。人才为本,必须观念先行。作为公益性地质调查事业单位,只有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才能造就单位事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如果我们固守旧的条条框框,就难以发现大批的潜在人才,就会使大量人才资源得不到合理开发利用,发挥不了其巨大能量。同时,现有的人才也会因故步自封而难以大有作为,这就大大降低了人力资源效率,最终会使我们失去人才竞争的主动权,失去难得的发展机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科学的人才观实施人才强所战略,健全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与人才需求相适应的有效机制,加快实现“人员精干、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研究结合、能承担重大战略任务、善于攻坚打硬仗的队伍建设目标。”在地质学基础研究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管理制度诸方面实现创新管理。按照地质学基础研究人才成长的规律,采取超常规举措,更多关注、支持那些有独立思考、独创精神的“小人物”和青年人才,营造使更多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创新文化和制度环境,造就更多学风严谨、人品高尚、基础扎实、发展潜力大、热爱基础科学、富有协作精神的青年地质科学家.通过引导青年人才热爱野外地质工作,强化基础地质研究和野外实践的广度和深度,克服重实验室内数据、轻野外数据的急功近利的不良倾向。

4.5.3 立足大学教育,积极培养地质后备人才

从地质工作的未来发展看,目前地质人才的后备力量严重不足。但当前国内地质人才严重短缺、创新力不足的问题,不是仅仅通过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就能解决的。因此,必须加大对地质院校培养地质人才的投入力度,出台优惠政策,制定科学规划,鼓励地质院校多培养地质人才。地质类院校要承担起培养创新型地质人才的重任,建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环节,改进思想教育。地质行业(企业)要把创新人才培养作为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首要任务,立足长远,加强地质人才继续教育,积极与院校实行产学研相结合,通过“订单式”、“双导师制”、共建实习基地等形式培养继续教育人才。

4.5.4 实施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地质人才的积极性

一要推行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二要建立符合地勘单位性质和地质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三要建立形式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地质工作劳动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薪酬制度,加大对特殊岗位和优秀人才的激励力度。四要健全人才使用的培养机制和管理体系。人才的可再生性充分体现在人才经过培养后其创新力的不断提高和超越。对待人才绝不能进行“榨汁式”的使用,一定要为其生存与成长创造适当的土壤,为其日后的学习、深造和提高创造必要的条件,这一点对高校、科研机构和高科技企业尤为重要。要切实完善并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完善激励约束相结合的人才使用管理机制继续发展。

4.5.5 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投入

积极探索建立国家、单位和个人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多元化投入机制,努力争取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各单位对人才培养的投入,鼓励社会、海外资金以多种形式投入进行人才资源开发,广开渠道,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地质调查和科研项目按相关规定安排技术、业务培训经费预算,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资金的投入。根据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对人才的选拔、表彰、师资培训、教材编印,以及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工作经费给予大力支持,保证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的增长与地质调查项目工作经费的增长相协调。

4.5.6 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规模和结构主要取决于常态地质工作的需求

对于常态地质工作中的调查、研究性工作,应建立一定规模的、人才梯队合理、业务相对齐全的公益性地质调查实体队伍,推进调查与研究相结合,建立有经常性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实现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常态化,保障队伍稳定。对于其他类型的地质工作,可建立由部分精干技术人员为支撑、以组织管理为主的精干队伍,建立应急性机制,通过调研论证积极申请国家专项。

4.6 重视具有 “5Q”素质结构地质人才的培养

地质人才的素质结构可以用动力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和品德素质5个方面来描述,即所谓“5Q”素质结构模型。地质人才有3种典型而重要的职业岗位,即地勘企业经理(队长)、地质工程师和地质科学家,其分别对应3种不同的素质结构模型。该结构模型旨在为培养、选拔高素质地质人才,为地质科技领域输送德才兼备合格的后备军。

4.7 提高地勘单位职工工资待遇

要继续实行野外地质工作的独立工资制度。鉴于地质行业艰苦的特性,应进一步完善津贴补贴政策,工资水平应高于其他行业的平均水平,以此增强地质工作对社会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身地质事业。

为全面加强国土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国土资源部2011年2月出台了《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将地质科技人才的培养纳入到未来10年的人才战略规划中,提出了涉及地质人才培养的三项重点工程和七项重点计划,并把培养骨干人才及领军人才及创新型人才放在突出位置。国土资源系统应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人才规划为契机,加快构建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大力推动地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地质事业和地质科技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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