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交执行费么

如题所述

不需要。执行费用不需要申请人预交的,都是执行回来第一笔款后,先扣除执行费,撤销执行申请就更不会找当事人要了。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法律分析
执行费用不需要申请人预交的,都是执行回来第一笔款后,先扣除执行费,你撤销执行申请就不会找你要了,不过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请执行人应当递交书面的申请书来撤回之前在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如果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执行标的财产的交付,就应当支付相应的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执行费的交纳标准按执行金额或价额计算,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费在执行后交纳。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案件后,通常按照执行标的额计算执行费并制作执行通知书送达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位部分标的额后,应优先扣除案件执行费。撤销执行申请仍要按执行标的额交纳执行费,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申请执行人滥用撤销权,防止当事人借撤销申请规避执行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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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01
撤销执行申请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形:1、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双方已经就执行问题一次性协商解决。3、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财产无法处置或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官为了图省事,诱导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4、法律文书没有生效、超过了执行申请时效或者双方在执行前达成了执行外和解协议不符合立案条件、申请执行人等待其他案件参与分配等其他情形。
前两种情形,被执行人本来对于还款已经付了九牛二虎之力,哪愿意再多支付执行费,从来没有自愿支付的,除非法院的强制力足够强大,强大到被执行人不得不承担,然而,现实中缺少这样的机制,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办法本来就不多,之所以解决往往是申请执行人做出了让步。而第三、第四种情形就更加不可能缴纳执行费了,被执行人本来就不到庭,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做了工作,申请执行人才不得不撤销的,第四种情形被执行人更加不同意承担执行费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如果撤销申请的话,需要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3个回答  2014-11-05
不需要,执行费用不需要申请人预交的,都是执行回来第一笔款后,先扣除执行费,你撤销执行申请就更不会找你要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11-05
上海这里不会向申请人收取执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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