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以下情况可以提取:
买房:
租房:在公积金存缴地没有自住房等情况下,连续足额缴纳满3个月,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且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样可申请提取,但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已支付的建设费用。
重大疾病:自己、配偶或直系亲属罹患国家规定的9类重大疾病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根据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确定。
生活困难,低保:对于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来说,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度过生活难关,提取金额以10元为单位,且不能超过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销户提取:在离休、退休、户口迁出本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死亡等情况下,可以销户并提取全部公积金。
离职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在离职且没有找到新工作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但需注意,通过这种方式提取公积金后,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且短期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